《上帝话语的教义》——第四章 启示和理性
Thursday, June 21st, 2012《上帝话语的教义》
原著:约翰 M. 傅瑞姆(2010); 翻译:孙为鲲(2012)
第四章 启示和理性
在接下来的几章中,我将会更加详细地来描述和评估自由神学对启示的认识。我将依循我的三重视角模式,即规范准则、情况处境和存在动机的视角,来展开这一讨论。对于规范准则视角,我将讨论启示和理性的关系;对于情况处境视角,则对应着启 示和历史的关系;而在存在动机视角中,我将讨论启示和人类主观性的关系。之后我将用一章的篇幅来讨论在这些观点中启示与上帝自身的重要关系。
关于启示和理性的关系以及自由神学对其的观点,我已经谈了很多,但仍有更多需要谈及的。
我希望读者能够了解我对自由主义的反对并不是针对理性本身,我反对的是以下的立场:(1)人类理性可以自主地发挥作用;(2)自主理性可以成为判断真理和虚谎、正确与错误以及包括圣经在内任何事物的终极标准。
理性本身是上帝美好的祝福,圣经的英语译本中所出现的理性一词(英文:reason)并没有任何哲学的含义。然而我们称作的理性推论却充满了整本圣经。比如,上帝经常让我们明白他发出命令的理由是什么,在出埃及记20章11节中,上帝命令以色列人守安息日“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以色列并非只是一周有一天休息的时间,而是为着上帝的原故安息。在申命记5章15节,我们看到以色列人守安息日的另一个原因是:上帝救以色列民脱离他们在埃及的重担,让他们得享安息,所以,他们应该让自己的家人和仆婢得安息。在以赛亚书1章18节中,上帝向以色列宣告说:“你们来,我们彼此辩论!”在保罗的书信中常常出现“所以(therefore)”一词,如罗马书8章1节(译者注:中文和合本译作“如今”来表示因果关系)和12章1节。保罗之所以这样措辞,就是为了让读者明白为什么上帝的选民应当将自己的盼望交托给上帝,并且凡事顺服他。
虽然上帝的命令有时看起来非常专制,就像他禁止亚当去吃禁果,但这命令背后都是有理由的:“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创2:17)即使偷食禁果和承受上帝的审判之间看起来不存在必然的联系,然而一个有理性的人也绝不会做出违背上帝心意的选择,因为那必将造成与上帝的隔绝和死亡。
事奉上帝因此也是合乎理性的,这是思想和心灵的事奉。那些不相信和不顺服的人是不理性的,他们是实实在在的愚昧人。(诗14:1,箴1:32,林前1:20)
然而,对于理性,圣经确实区分了好的思辨和坏的思辨。在恩赐的比喻中(太25:14-30),那个没有使用主人所赐的银子,而是将银子埋在地里的仆人,对于自己的做法似乎有着充分的理由:“主啊,我知道你是忍心的人,没有种的地方要收割,没有散的地方要聚敛,我就害怕,去把你的一千银子埋藏在地里。请看,你的原银子在这里。”这的确是一个很有说服力的推论,在同样的情况下也许我也会这样说,但耶稣却责备这个仆人,不光看他是一个不能成事之辈,更看他是个“恶仆”(太25:26)。 理性是上帝的祝福,但是它却堕落、被罪玷污了。
我认为最恰当的方式,就是将理性定义为人的一项功能,正如我们的视觉、听觉和触觉一样。借助理性思辨的能力,我们可以判断事物的一致性和逻辑的有效性。它能够帮助我们发现有效论证中逻辑的一致性,以及无效论证中逻辑的不一致性。然而,就像我们的视觉和听觉一样,理性也并不总是准确的,它很可能被我们的罪性所扭曲。罪性常常让我们对上帝理性的权威出现偏颇的认识,此外,罪性还让我们陷在理性自主中无法自拔,正如我们之前看到的,这是对知识的毁灭。我们越是按自主理性思考,就越偏离正确的知识。
理性 一词的使用,可以是描述性的(即我们刚才所描述的某种功能),也可以是规范准则性的(即对这种功能正确的使用)。对于第一种用法,即使是坏的理性也可以称为理性。而对于第二种用法,坏的理性根本就不应称为理性,因为它是不理性的。
接下来重要的问题是:什么是好的理性?毋庸置疑,理性和逻辑之间必然有着紧密的联系。因此,我们将一切对逻辑定律的违背视为对理性的违背。然而,对于某个论证而言,很可能会出现结论错误,但逻辑的三段论有效的情况。比方说,让我们来看这个推论:“所有的神学教授都吃老鼠。克拉克博士是一位神学教授。所以克拉克博士吃老鼠。”这个论证是有效的,但是,因为第一个前提错了,所以结论很可能也是错误的。我们看到,一切推论的成立,不仅需要逻辑的有效性,还需要有正确的前提。逻辑本身并不能告诉我们前提正确与否,对前提的判断需要我们其他方面的知识。因此,我们无法单纯借助逻辑来判断某个论证合乎理性的程度。逻辑推论预设了超越逻辑本身的对实体的认识。
在合乎圣经的世界观中,逻辑推论预设了上帝的存在,他是逻辑真理和一切人类理性的权威,是这一切事物的终极标准。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否认上帝将必然带来非理性(也将产生理性主义!)。
我们已经注意到形形色色的自由神学对启示的认识都始于斯宾诺莎等哲学家的“理性主义”传统[1]。对他们而言,很明确的一点就是理性应当对评价启示具有最终的发言权。于是,唯一可行作法只能是非理性 的方式作出这些评价。在我看来基督徒也需要相信理性有终极权威,这种说法也许会让我的读者非常惊讶,但当我这样说时,我是在理性规范准则的意义上来立论的。理性之所以有终极的发言权,是因为它预设了上帝的存在,并且将自己降服于上帝向我们启示的“前提”之下。
我们常常会听到有人说(正如依努尔曼·康德所著的《纯然理性界限内的宗教》[2])即使是天使向我们说话,我们也必须首先用理性去确定说话的人是否真的是天使,他说的话是否值得我们去听从。如果把同样的说法运用在上帝亲自向人说话的情况下,也是一样令人信服的(也许会让人有些吃惊)。如果上帝亲自向你说话,如同向亚伯拉罕说话一样,康德会认为你必须首先用理性来确定说话的是否真的是上帝,以及上帝的话是否值得你去遵从。
对于这一点,我又要采用令读者感到惊讶的方式来回应了:我同意这种论证。是的,我们的理性的确要去评价所有关于启示的宣告,包括那些合乎圣经的关于上帝的宣告。 但是对于这些宣告,一个正确的理性分析是由什么构成的呢?斯宾诺莎和康德式论证的问题在于他们所设定的理性发挥作用的方式。他们只是简单地假定理性自主地运作,而非就此进行深入的追问。正如我们所看到的,这种假定造成理性的昏蒙和属灵的灾难,因此必须受到质疑。
要对上帝亲自启示的话语做出正确合理的评价,需要认定上帝的主权,并且我们需要坚定不移地相信上帝的话语。只有这样评价上帝的话语,才是正确使用理性的方式,使之成为完全可信的。
晚期的自由神学思想家,正如我们将要看到的,不赞同将上帝置于人类理性之下的观点,但是,他们仍然认为理性是可以自主运作的。同时,正是理性自主的特性导致他们对理性的怀疑。因此,他们将理性置于历史之下(立敕尔、库尔曼)、情感之下(施莱尔马赫)、耶稣基督之下(巴特)、个人相遇之下(布伯、卜仁纳)、自我认知之下(布尔特曼)、社会群体之下(罗马天主教的神学家和一些新教人士)、受压迫群体的经验之下(库斯塔沃·古铁雷斯、詹姆斯·孔恩、伊丽莎白·约翰逊)以及对开放性未来的盼望之下(莫尔特曼),凡此种种。
然而,这些备选方案并不能解决实质问题。如果“历史”有什么意义的话,它必须是一部对事件的理性记录,并由“理性的”人来分析。因此历史并没有成为理性的替代品,而是理性的命题。施莱尔马赫所谈及的“情感”,实际上反映了他大量理性的思考。可见,他希望将自己对于情感的陈述以及对情感首要性的宣告以一种理性的方式表达出来。这一点对于其他人也是一样,巴特诉诸“耶稣基督”,他同时又强调我们对基督的认识一定不能以理性为牺牲品。
福音派基督徒也不应该因此否认理性在以上诸方面所发挥的作用,或是宣称理性不适于对上帝的启示进行认定和评价。圣经从来没有在这些含义上指出过人类理性的瑕疵。理性的问题不在于它天然地不适宜去评价启示,而在于它因罪堕落:堕落的人企图自主地来使用他的理性。在此基础上,他所有的论证都是建立在一个错误的前提下:上帝不是真理的源头也没有终极的权柄。因此,我们并非要去尽量弱化我们的理性,或是用其他的方面来代替理性。我们真正的需要是让我们的理性和生命的其他方面都靠着上帝的恩典而经历重生。在这之后我们才会学着以正确的方式来使用理性,合乎那重生的样式,并降服在那圣约之主的主权之下。
当我说我们应该把理性建立在上帝的话语之上,又说我们应该用理性来评价上帝的话语时,很明显我是在进行循环论证。我曾在《神学认识论》和其他地方讨论过循环论证的问题。当我们用论证的方式来验证思想的某个终极标准时,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循环论证的问题:一个人要显示理性的终极性,他必须诉诸于理性;如果他要证明感觉经验的终极性,他唯有通过感觉经验本身来确保这一点。对历史、情感、经验等,也是同理。基督徒在按照上帝对理性的原则来证明上帝的话语时,无须担心对循环论证的使用,人类思想其他的所有体系都是如此。此外,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唯有依循于上帝话语的理性才能不至沦于自圆其说的虚无之中。
对于理性还有一个限定,我在本章中尚未提及。即,理性与人类所有的功能一样,无法穷尽对上帝的认识。这就意味着有一些论证对于我们来说也许是可行的,但在上帝看来并非如此(因着他对逻辑的认识远超我们,以及他对前提的真理性有着完全的知识)。同理,一些我们所看为无效的论证,在上帝看来却是有效的。一些复合的句子在我们看来是不一致的(比如“上帝是良善的,但他却预定了恶”),但上帝看来却并非如此(我已经在我的《上帝论》中讨论了诸如罪恶、上帝主权的反合性以及人的责任等问题)。
无论如何,我们都应承认理性的这种局限性,即它在上帝之下,并且是被造的。承认这一点,便是以一种反合的方式,让理性按照合理的方式去运作。造物主与受造物的区别对于理性也同样适用。上帝超越的知识限定了人类逻辑,它同时也是逻辑的预设和有效性的来源。否认了理性的这一局限性就是否认了上帝思想的终极性,并以人类的自主理性来取代,而自主性必然造成不一致性。
[1] 与之前不同,我在这里是在狭义的层面上来使用理性主义一词。在广义的层面,所有可能的自主思想都是理性主义的(同时也必然是非理性主义的)。在狭义的层面上,理性主义是一种旗帜鲜明的哲学学派,其中的哲学家将更多的权威赋予理性,而非感觉的经验。在此层面上理性主义学派是与经验主义 学派(如洛克、伯克利和休谟)相对的,后者强调感觉经验的首要性。无论在广义还是狭义的层面上,笛卡尔和斯宾诺莎都是理性主义者。
[2] Many editions, such as NY: Harper and Bros., 1934, 1960.有很多版本,如:NY: Harper and Bros., 1934, 1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