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话语的教义》 ——第二十二章 圣经正典
Saturday, November 3rd, 2012《上帝话语的教义》 ——第二十二章 圣经正典
《上帝话语的教义》
原著:约翰 M. 傅瑞姆(2010); 翻译:陈彪(2012)
第二十二章 圣经正典
下一个合乎逻辑的问题是,我们在何处能找到上帝成文的话语?它是什么写成的文字?这就是关于正典 的问题。正典 关系到上帝已赐下用来治理教会的整个文档。
识别正典书卷有可能变成似乎是极其艰难的任务。此从宗教改革以来,罗马天主教和更正教对于旧约书卷的书名具有争议。主后第四世纪之前,不同教会在不同时间里接纳为新约书卷的书名确实有所不同。
然而,在主后202年去世的爱任钮,在他的《反对异端》一书中罗列了我们现在新约正典中几乎所有的书卷,将它们视为权威性文本。他没有罗列的书信只有腓利门书,彼得后书,约翰三书和犹大书。他还提到革利免一书和黑马牧人书 也值得阅读(最终教会并没有将它们视为正典的一部分)。他并指出诺斯底的真理福音 是异端。因此,作为一位在反马吉安异端中十分关注正典问题的教父,爱任钮的新约正典书名与我们现在的相当一致。
最近有大量的公众谈论,涉及到没有最终被纳入新约正典的书信,比如多马福音和犹大福音。有些学者认为这表明在早期教会中本来存在着一个合法分支,他们是被教会的政治剥夺了地位,因此,正典化的过程基本上是一派排挤另一派的结果。还有人论证说,多马福音和犹大福音代表着诺斯底主义,当然就该被教会作为异端谴责。我同意后者的立场[1]。但是,即便是那些当今都被教会普遍接受的书卷,比如彼得后书,约翰二、三书和启示录,也都没有在一些早期正典书目清单中出现。因此,有人就认为要鉴别哪些书是上帝默示来治理教会的,或甚至确定存在这样一些书都是一个庞大而艰巨的课题。那些接受这个难题,仍然在寻找完成这个课题的人,和那些试图证明这是不可能的人,都已经制造出了大量的文献。
本卷书无意进入这些论战的细节。我的书是系统神学的处理方式,而不是历史性研究。我的目的不是进入这个复杂的历史,试图归纳性的确定正典是否是就以某种方式从中出现,发现究竟是那些书构成了正典。说实话,我倾向于认为这类的研究是不会有什么结果的。透过历史过程的研究,教会辨认出正典当然能揭示出有意义的事实, 信徒能够看到这个过程中上帝的手。但是,单靠归纳性的研究是不可能向我们明确展示哪些书是上帝赐下治理教会的。 因此,我在此的目的是要呈现圣经自己的教导与上帝话语教义的关系,及其它们现在与正典观中特定问题的关系。
圣经文本中没有直接给出一个应该被纳入圣经的书目清单。我们本不该期待找到它,因为当圣经文本正被写成的时刻,正典还尚未完成。但是,有一些圣经原则指导我们对此有正确的途径。
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上帝刻意地用位格话语向我们说话,这话语比其他的话语更有权柄。这些话语支配着我们使用别的话语,和别的知识源头。为了使上帝的话语具有这类的权柄,它们就必须与其他别的话语有所分别,与人们的百家所言不同。因此,必须要有正典,是上帝子民能够认出作为神圣话语的文档。
我们已看到(第十六章)这些话语本不仅仅是作为个人瞬间的经历,然后就消失在过往的历史中。恰恰相反,它们被永久性的记录了下来,从而使上帝能继续以此见证祂百姓的罪过(申命记31.24-29),包括当时的和后来的人。为此,上帝把十诫放在神圣的约柜中,把其他的话语放在它们旁边。毫无疑问,会有其他的副本,好在以色列民中流传。人们知道它们是上帝的话语,具有至高权柄的话语,与其他人类的话语有清楚地分别。
因此,在以色列历史的每一个阶段,都有着一本正典,一个神圣文字确定性的文档,它带着最高权柄向这个民族和个体说话。第一个正典是圣约的两个石板。后来的一个正典中就加入了摩西申命记的律法(申31.24)。后来在第三个正典又加入了约书亚的话语(约书亚记24.25-28)。
圣经没有继续直接地论述正典发展的每一个阶段。但是,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它描述了为将来时代发预言时记录的场合。同时,在旧约中还有许多处提到有一个作者了解另一位作者的作品,要么是引用(如耶利米书26.18 直接引用了弥迦书3.12),或者是了解到以前书卷中的象征,历史叙事,和主题[2]。就如我们提到的,新约指出耶稣在地上事奉期间,他能够诉诸于希伯来圣经的律法,先知和圣卷,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旧约圣经,作为与他犹太反对派的共同起点。我们注意到虽然耶稣和他的对手在许多事情上大有分歧,但在什么样的经文是具有权威性的方面,他们却从未有过不同的观点。
显然,这样我们就应该把旧约正典的书目,与耶稣在地事奉时期与场所中犹太人认可的书目保持一致。通过对那段历史的研究,我们能够确定那个的书目,透过了解耶稣引用和没有引用的经文,确认我们得出的结论。就我的判断而言,资料清楚表明这个正典与自宗教改革以来更正教认定的正典是一致的。
基于上帝定意要透过与祂位格话语一致的、成文的经文来治理教会,若是祂把这些话语放在我们难以发现之处,一定会令人大大地奇怪。透过旧约圣经历史,上帝付出大代价把这些话语放在明显之处,起先在约柜中,后来在圣殿中。约瑟夫说,在主后70年圣殿被毁之前,那些存放在圣殿里书卷都是被犹太人视为正典的书目。虽然为了属灵的益处,犹太人会读其他的书籍,圣殿中的书卷却是充满着神圣的权威。因此,旧约圣经正典的界定根本就不存在任何神秘性。上帝把这些书放在了祂定意让它们发挥功用的地方,它们理应被视为祂的话语。
新约圣经正典的界定,从表面上看,是更为复杂的问题,因为在此特性下,没有一位领受默示的作者可以把新约圣经书卷看为是一个已经完成的集合。但是,我们已经看到,新约作者们论到一个“传统”,它是代代相传,无法扭曲的。因此,我们已经看到,存在一个成文的启示证实了新约的设立,就如有文本证实了旧约一样(第二十一章)。就像旧约圣经一样,如果这种启示很难找到的话,我们就会意识到这将会是多么的出格。我们的救恩依赖于我们获得耶稣的话语(约6.68)和使徒传讲的福音(罗1.16,加1.6-9,弗1.13)。
目前关于正典的许多文献中的问题,就在于它们都没有考量上帝在圣经中表达的目的。而是从自主的理性出发(参见第三章),来决定任何第一世纪的书籍是否应当享有正典的地位,而且使用此方法得出顶多也不过是一些不确定的结论。但是,一旦我们明白上帝远在摩西时代对正典的使用,我们就必须带着前设来面对我们目前的难题:上帝绝不会让祂的百姓在黑暗里行走,在我们伸手能够结触到的范围内,祂将会为我们提供我们需要的话语。
因此,当我们伸出手后,在我们面前就会发现这二十七本书——从马太福音到启示录。上帝没有把它们放在耶路撒冷的圣殿,因为那个圣殿已经过去了。祂把它们放在了祂的圣殿——教会中(林前3.16-17,弗2.21,启3.12),这就是在上帝百姓中间,正如申命记30.11-14所言,这话却离你甚近。
早期教会被许多纷争所分裂,如在涉及到三位一体和基督位格的基本教义方面。对于哪些书卷该归入正典,在他们中间同样存在着分歧。但是,令人吃惊的是,他们为此的争论却不多。有些差异与地理环境有关:有些书卷会先传阅到某些地方教会。有些则与对内容和作者的看法有关。但是特别地,在主后367年,亚力山大的亚他那修主教发表了他教会所接纳的书卷目录,却没有引起争议。自那时起,基督教的一切传统——东正教,罗马天主教,和更正教——都同意有一样的新约正典。的确,后来的世纪以来,对新约圣经正典的认同程度要比旧约圣经来的更加一致,虽然从表面来看,对新约圣经正典的确定好像更为困难一些。
究竟发生了什么?耶稣的群羊听祂的声音(约10.27)。或者,以一种不同的表述,圣灵光照经文使得上帝的子民得到它们的神圣特质。回顾我在第十四章讨论的一个类似问题,那是关系到上帝之声的确认:我们怎样确定来自上帝的声音呢?我提议的答案是我们的确据来自超然[3]。在第十五章,我以同样的提议回答如何识别真先知和使徒的问题。在此情形下,圣经给出了了客观的判断标准(申18),但是这些标准在预言与历史偶发性的关系中很难应用。同样地,我们终极的确据是超然的。因此我相信,在识别正典书卷的问题上也当如此。
在此情形下,如同先知的识别那样,基督徒使用一些客观的判断标准。使徒性的作者权是一个显然的标准。耶稣设立使徒牢记祂的话语,且要带领教会进入一切的真理。因此,如果基督徒相信这本书是由使徒写成的,他们都会毫无争辩地将它视为正典的一部分。
但是,当然他们也接受一些并非来自使徒写成的书卷,诸如,马可福音,路加福音,使徒行传,希伯来书,雅各书和犹大书。当然,使徒性的标准对这些书卷也是有关联的。这些书卷都具有来自使徒圈内的权柄,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使徒的确认。马可被认为是与彼得有着亲密的关系,保罗自己在他的书信中证实路加是他的同伴(西4.14,提后4.11,门1.24)。在使徒行传中的也有“我们”部分,表明路加是随同保罗宣教旅程的同伴。雅各和犹大极大可能就是耶稣的血脉弟兄,虽然从技术上讲不是使徒,却是使徒性教会的领袖。
这些书信与使徒们的联系,即使是间接地,的确也有着他们的厚爱。因为使徒们是新约启示的主要领受者,我们自然会对任何他们认可的书卷情有独钟。同时,我们应该承认第一、第二世纪的基督徒比我们更加接近这些书卷的写作过程,或许他们比我们更加了解这些书卷的作者们和教会之所以接受它们的原因。然而,如果我们只是探究历史证据的话,这只是一种可能的论点。我们无法决定性的说,使徒们正式地保证了新约圣经的所有书卷,并对那些排除在外的书信不予证实。
早期基督徒使用的其他标准是很古老的,就是基于公众的宣读(在敬拜中诵读的经文),和其内容合乎正统的教义[4]。但是,这些标准也都无法充分地证明任何书卷属于正典,或否决其他书卷具有其正典的宣称。
我们当然不该将我们的结论单单依赖于教会的见证,更不该只是依赖某一个宗派,比如罗马天主教对此的看法。罗马天主教会宣称,正典的权柄依赖于他们的决断。但是,(1)自主后367年以来,教会对正典的确信全体一致的,这远早于罗马天主教教宗或大公会议的声明。(2)正如我们所见,上帝定意要用祂的书,而不是教会的权柄来治理祂的教会。因此,教会的权柄依赖于正典的权柄,而不是倒过来。
然而,我们当然应该与历时历代的大公教会(早期教会和之后不同宗派的基督徒)一道坚守这个前提,就是上帝定意让基督的新约以成文的文字来证实,同时,使徒们领受了使命,要把此成文话语及其口头话语带给这个世界。我们不该怀疑上帝定意提供成文启示的成功与否。因此,圣经自己与圣灵一同见证和证实自己。我们确信这些书是正典,就如我们对上帝之声和先知预言的确信一样,都是超然的。从此,我们能够肯定,现在被普世教会接受的二十七卷新约正典,就是我们当今上帝的位格话语。
正典完成了吗?或者我们应该期待上帝在我们的时代和将来会加入更多的书卷? 在一种含义上,正典总是完成了的。上帝禁止人私意在其上加减任何(申4.2,12.32,比较箴30.6,启22.18-19)。耶稣责备法利赛人将他们的传统放到与圣经等同的地位,从而就废了“上帝的诫命”(话语,太15.6)。我们要满足于上帝已经赐给我们的启示,不该奢望更多。在每一个时代,上帝都给祂的子民赐下他们在祂面前忠心活着所需要的一切成文话语。
然而,无论如何,上帝自己曾经加添过正典,就如我们所见。摩西在起初的十诫上加上了申命记启示。上帝对这个启示的重视程度一点不亚于十诫,把它们放在十诫旁边、至圣之处。约书亚将他的话语加添到摩西的话语里,上帝将先知和圣卷加入了律法书中,而新约又加入了旧约。当然,上帝禁止人为地加添,但祂自己有这样做的自由。
在历史上有需要出现时,上帝就加添启示。给亚当的启示对挪亚而言就不足够了,因为挪亚要预备洪水。给挪亚的启示对亚伯兰罕来说又不足够了,因为要确定上帝与他的圣约。另外,虽然在保罗过世后(提后3.17)旧约足以满足新约教会的挑战,但却不足够讲述耶稣的整全历史故事了。
然而,新约圣经教导说,随着基督的降临,祂的代罪,复活和升天,五旬节圣灵的降临,救恩历史达到了一个分水岭。基督的工作是最终的,是亚伯兰罕和摩西的工作无法比捏的。在基督里,上帝已经给我们说过(曾晓喻——过去式,希1.2)一个最后的话语,由耶稣原本听众证实(也是过去式,希1.2)。因为耶稣救赎工作是一次做成,永远有效,所以,耶稣和使徒的话语也是一次发出,永远有效。因为 上帝若将更多的书卷加入正典,就像祂要在耶稣的工作上再加上一些一样,这有违与圣经已有的教导。
因此,今天正典已经完成了,不光是人类不敢加入任何内容的层面上而论,同时也是上帝自己也不再加添任何内容的层面上而论了。然而,完成的正典不意味着普遍启示的终结。上帝仍旧以普遍启示与我们沟通,仍然透过圣灵的工作把话语写在我们的心中,这话语当然就是圣经自身。圣经的写成是一次发出,永远有效;但是,上帝每天继续透过 圣经向我们说话[5]。
[1] See, for example, Peter R. Jones, Spirit Wars: Pagan Revival in Christian America (Escondido, CA: Main Entry Editions, 1997). For my evaluation of Gnosticism and similar worldviews, see DG, 216-220.
[2] See J. Sailhamer, Introduction to Old Testament Theology: A Canonical Approach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95), 212-13. This phenomenon is known as “intertextuality.”
[3] Compare also my discussion of Abraham’s revelatory experience in Chapter 1.
[4] Luther questioned the canonicity of James, because he thought it did not set forth a clear doctrine of justification by faith alone. In this judgment, he was using a doctrinal standard to determine which books belonged in the canon. He actually held a very high view of Scripture. He questioned James precisely because he didn’t think that James met the very high standards he assigned to the word of God. But the church as a whole, in all branches, has disagreed with Luther on this matter: James’ teaching is indeed consistent with Paul’s doctrine of justification. Like Paul, James teaches that we are saved only by a faith that is living and active (compare Paul in Gal. 5:6). The church has agreed that the books of the canon agree with one another in doctrine. Luther’s example illustrates the danger of trying to determine the canonicity of a book by applying doctrinal tests alone, and applying them in an individualistic way, without corroboration from the community. The case of James requires some hard exegetical thinking on which faithful scholars can disagree. Consistency of doctrine with other canonical books is a legitimate criterion, however, when it is used as one among others. God’s written words must be in agreement with one another. But discerning agreement and disagreement for this purpose requires discernment and corporate consensus, given by the Spirit of God.
[5] Compare on these matters my discussion of the sufficiency of Scripture in Chapter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