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4日默想:异族通婚
Sunday, June 14th, 202012所以不可将你们的女儿嫁他们的儿子,也不可为你们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永不可求他们的平安和他们的利益,这样你们就可以强盛,吃这地的美物,并遗留这地给你们的子孙永远为业。』以斯拉记9:12
被掳归回的以色列人回到耶路撒冷大概100年之后,他们之中出现了一个大问题,就是和异族通婚。在这将近100年间,他们和留在耶路撒冷当地的异族彼此通婚,就是第1节中所说的,迦南人、赫人、比利洗人、耶布斯人、亚扪人、摩押人、埃及人、亚摩利人。以斯拉听到这件事情的时候,非常震惊和悲痛。就撕裂自己的衣服,拔掉自己的头发和胡须,禁食祷告,祈求上帝的赦免。
为什么以斯拉对这个和异族通婚这么大的反应呢?我们知道以斯拉是文士,精研上帝的律法。他知道上帝的律法禁止和异族通婚。为什么上帝要禁止以色列人和异族通婚呢?这是因为以色列人是上帝的选民,他们如果和异族通婚,就很有可能因为婚姻的连接,跟着异族一起去拜这些异族的偶像,从而陷入偶像崇拜的网罗而离弃他们的上帝。所罗门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这就是为什么旧约里面对和异族通婚看待的非常严肃,因为他不但影响自己,而且像一颗毒瘤,会影响到整个以色列社会。
在新约里面,这条律法仍然适用。不过不是不同种族之间不可通婚,而是保罗所说的:信和不信的,不可同负一轭。这并不是说信主的人看不起不信的人,或者比不信的高一等。而背后的原因是两者的三观根本就不一样。信仰决定了三观。信主的人,在这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他的使命是传福音到地极。而不信的人,绝对不可能有这样的三观。三观不一样,婚姻里面必定不和谐,必定常常冲突。除非一方让步,放弃自己的三观。而三观是由信仰决定的。不信的一方,除非相信,否则不可能放弃自己的三观。而是否相信,是上帝的拣选,不由我们自己的意志决定。所以除非上帝的拣选,否则不信的一方是不可能让步,放弃自己的三观的。而信的一方如果放弃自己的三观,就等于放弃自己的信仰,离弃上帝,成为不信。所以,这条律法在新约里面仍然适用。信和不信的,不可同负一轭。这既是命令,但更多的是上帝对他的儿女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