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全律法

成全律法
李洪军
“不可难为那归服神的外邦人,只要写信,吩咐他们禁戒偶像的污秽和奸淫,并勒死的牲畜和血。”(徒15:19-20).
如 何看待旧约中的律法,是让很多基督徒感到疑惑的一件事,新约圣经有的地方强化了旧约律法(如登山宝训),而在另外的地方却有忽视一些旧约律法(如安息日、 洁净礼仪等)。在现今生活中,我们如何掌握遵行律法的原则,不仅仅是每个人敬虔生活中的“个人问题”,也往往是涉及到弟兄姐妹之间如何彼此接纳和合一的“ 家庭问题”。
雅各针对外邦人信主以后与犹太人如何相处所提出的这几条建议,对我们有很大的帮助。
要准确理解这段话的意思,我们需要对旧约律法有比较多一点的认识。简单来说,旧约律法可以分成三个部分:
(1)     道 德律:这是神在创造人的时候就命定在人里面的“生命律”,当人堕落以后,神为了防止罪恶无休止的泛滥导致人类彻底死亡,以“诫命”的形式规定了这一“生命 律”的底线,用“十诫”表达出来,总结出来就是“要尽心、尽意、尽性、尽力爱主你的神,也要爱人如己”。这些法律到天地费去之后,一点一画都不能改变,我 们的生活永远在这一生命律的约束之下。
(2)     礼仪律:这是神吩咐以色列人如何以带罪之身来接近圣洁之神的“暂行条例”,包括严格的献祭制度,和详细的生活守则。这一“暂行条例”必须严格遵守,直等到罪的问题得以解决。
(3)     民事律:这是神吩咐以色列做为一个新兴国家所当遵行的国家宪法,包括如何解决民事冲突,借债换钱,买卖交易等。这些法律主要是针对以色列国的,其他民族没有义务完全遵守(比如亲属买卖和婚约中的“救赎者”),但有很好的参考作用。
在主耶稣降生之前,这些律法如果家庭教师一样保护着以色列人免遭沉底灭亡。“我要叫他们听见我的话,使他们存活在世的日子,可以学习敬畏我,又可以教训儿女这样行。”(申4:10),但是这里面的任何一条,都不具有使人得救的功能。尽管如此,当主耶稣在世的日子,他宣告,他来不是要废掉律法,乃是要“成全律法”。
(1) 在“登山宝训”,主耶稣亲自宣告“天国的律法”,远远超过作为底线来阻止罪恶蔓延的“旧约律法”。当人们遵行天国律法的时候,掌管人生命的道德律就得以成全(太5-7)。
(2) 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舍身救赎,使罪得赦,挡在神和人之间的幔子被撕裂,使礼仪律这些“暂行条例”得以成全(来10)。
(3) 新约所有关乎“彼此相爱,主里合一”的教导,都在帮助我们成全“弟兄和睦同居”的民事律。
在使徒行传15:18-19两节,雅各那段话对外邦人信主以后当如何行所作出的总结,“禁戒偶像的污秽和奸淫”是列在十诫中的道德律, “偶像和奸淫”代表了人对神和人最容易犯的罪,这两条诫命,表达了外邦人信主以后,仍然受到“爱神、爱人如己”这道德律的约束。雅各完全没有谈道礼仪律,说明礼仪律已经得到成全,不需要再谨守,这些都是容易理解的。争议最大的是“吃血”的问题。这到底是不是对“旧约律法”的重申? 如果是,我们禁止吃血,责无旁贷。如果不是,那是什么意思?
我 们需要根据上下文来理解这段经文。犹太人和外帮人在信主以后,所存在的最大冲突是对“律法”的态度,集中表现在“割礼”和“饮食”上,保罗曾在“吃“的问 题上大大责备过彼得。耶路撒冷大会的定调,是外帮人不必负“我们祖宗的扼”(犹太人的律法),因此,“割礼”和“饮食”已经从“律法”的意义上被拿掉了, 因为在圣经其它地方,神亲自吩咐“神所洁净的,你不可当作俗物”(徒10:15)。 因此,雅各在回应“外邦人不必负犹太人祖宗的扼”这一大的原则时,首先说明“道德律”不是他们“祖宗的扼”,而是所有人都当遵守的。然后才回到讨论的主题 上,即从律法层面,外帮人不必守犹太人的规矩,但是为了合一的缘故,外帮人应该尊重他们祖宗的习俗。因此“不可吃血”成为犹太人和外邦人能在“饭桌上合一 ”的妥协性调节。犹太人饮食戒忌很多,他们不能强迫外帮人完全和他们一样,所以需要包容一些。同样,外帮人什么都吃,但为了能使犹太人过得去,应该对他们 特别忌讳的东西,就是血,作出自己的让步,“若能禁戒不犯就好了”(15:29)的“就好了”,表明这不是铁板钉钉的律法,而是在“彼此和睦”原则下的劝诫,为要成全“爱人如己”的律法。从下文看到,当这个问题解决之后,“众人……就欢喜了”(徒10:31)。
这 就是我们今天弟兄姐妹彼此相交的榜样,在真理原则上没有妥协的余地,但是在习惯和性格上,个人应该本着为他人着想的原则,主动节制自己。不是“可以不可以 ”的问题,而是“造就不造就人”的问题。不是“律法主义”,也不是“自由主义”,而是为合一的缘故,主动放弃自己的所谓“权利”和“自由”,成全“爱人如 己”的神圣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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