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8日默想:基督徒的行为

22:11王进来观看宾客,见那里有一个没有穿礼服的, 12就对他说:『朋友,你到这里来怎么不穿礼服呢?』那人无言可答。 13于是王对使唤的人说:『捆起他的手脚来,把他丢在外边的黑暗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 14因为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

 

雅各书里面说,没有信心的行为是死的。既然是死的,那就当然没有办法领受神的救恩,所有就没有办法得救,上天堂。所以耶稣才会说不是所有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都可以进天国,只有遵守天父命令的人才可以进去。

耶稣这里比喻里面的这个没有穿礼服的人也是一样。在这个比喻里面,这个王为儿子娶亲摆设筵席。他原先邀请的客人都因为各种原因推脱不来。所以他就邀请了新的客人。我们知道这里原来的客人指的是以色列人。以色列人因为拒绝弥赛亚,所以福音就转向外邦人。这个预言在使徒行传里面保罗的侍奉经历里得到应验。所以这些新邀请的客人就是新约的信徒。但是在这些客人里面有一个人没有穿礼服。礼服是什么?圣经里面的衣服一般有两种意思。一是基督的义袍。如撒迦利亚书3章,天使为大祭司约书亚所披上的衣服。另外是指信徒的义或好行为,如启示录19:8所提,这细麻衣就是圣徒所行的义。这两个其实是一致的。信徒得救的时候就披上了基督的义袍。基督的义是完全的义。另一方面,信徒得救之后就一定会有生命的改变,会有好行为发出来,这就是信徒所行的义。所以是在基督的义袍上面加上信徒所行的义。基督的义袍是根基,对应于因信称义。信徒所行的义是生命的改变对应于成圣。那么在这里这个衣服指的是什么?

其实两者是无法分割的。因为若没有基督的义,我们的义不过是肮脏的衣服,神根本不看的。但是另一方面,信徒得救之后必然会有生命的改变,从而结出义的果子。所以两者不可分割。但是在这里我认为主要的侧重点是信徒所行的义。我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在这里的比喻里面,这个人被 邀请去参加婚宴。他是被邀请的客人。所以他的穿着就应该与他的身份相符。如果不符,那就是对主人的羞辱。在这一点上,中国的文化和以色列人的文化是相近的。而美国人因为追求个性的解放,所以年轻一代,都比较随意,不注重场合和穿着,比较随意和休闲。但是在正式的场合还是会穿礼服的。总之,这里的关键就是这位客人所穿戴的和他的身份不符合。所以最后他被赶出去,扔到外面,在黑暗里面哀哭切齿。

对信徒也是一样,我们的穿戴,在这里应该是我们的行为,是否与我们的身份符合 ?我们是神的儿女,是基督的使者。这样的身份,我们该有什么样的行为呢?还是追求这个世界的名望,荣华,和享受吗?其实这就是雅各所说的,你们的行为要与你们的信心相符合。没有信心的行为是死的。我们的信心若不能透过我们生命改变的行为表现出来,就好像这个没有穿礼服的客人一样。所以耶稣才会说,不是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都会得救,只有遵行天父命令的人才会得救。所以看来,我们与律法的关系是何等的玄奥。我们虽不在律法之下,虽不受律法的捆绑,但是我们却不是没有律法。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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